第A13版:产权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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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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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百货70%股权挂牌
非百货上市公司不卖
王荣

 □本报记者 王荣

 扬州市扬子江百货有限责任公司70%国有股权日前在产权市场公开挂牌转让,转让价格为1.74亿元。要求意向受让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应为百货类上市公司。

 资料显示,扬子江百货注册资本为6464.31万元,主营零售家电、百货、服装、鞋帽、五金电器等。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555.37万元,持股比例为55%,扬州商业大厦出资2908.94万元,占45%。

 此次扬子江百货拟转让的70%股权中,包括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扬子江百货的55%股权,以及扬州商业大厦所持的15%股权。

 根据审计结果,2009年扬子江百货资产总额7592.02万元,净资产为6537万元,2009年的主营收入为7349.93万元,净利润为-54.81万元。以今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扬子江百货的资产总额是2.6亿元,净资产为2.49亿元,其70%的国有股权对应评估值是1.74亿元。

 公告显示,扬子江百货的管理层不参与收购,但要求意向受让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应为百货类上市公司,且意向受让人或其实际控制人的下属单体店至少有一家近两年年纳税额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同时,要求意向受让人须具备足够的经营管理大型百货商场的经验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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