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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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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罗韶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易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常菊

公司负责人罗韶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常菊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5,319,391,864.093,984,898,571.5133.4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032,116,832.871,033,668,508.10-0.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431.44-0.69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00,213,941.93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42不适用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709,981.886,052,393.93-75.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20.008-75.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10.008-74.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20.008-75.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70.59减少1.8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80.56减少1.6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906,933.2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33,1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15,691.92
所得税影响额-48,651.20
合计275,690.17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93,77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江阴市辰华物资有限公司5,1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南京品达建材贸易有限公司3,440,000人民币普通股
张国良2,151,009人民币普通股
陈松明2,070,651人民币普通股
费红健1,952,277人民币普通股
包晨曦1,700,000人民币普通股
许玉珊1,635,500人民币普通股
尹子华1,536,000人民币普通股
王汉能1,434,000人民币普通股
刘涛1,300,213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增减额增减幅度%
货币资金1,088,403,086.88529,597,105.25558,805,981.63105.52
应收账款281,749,593.16199,198,029.5382,551,563.6341.44
预付款项36,510,278.9515,578,506.7920,931,772.16134.36
在建工程28,111,111.00358,000.0027,753,111.007752.27
无形资产117,666,903.8331,691,902.7685,975,001.07271.28
递延所得税资产15,091,257.696,892,320.008,198,937.69118.96
应付票据250,715,125.30158,037,514.6692,677,610.6458.64
预收款项950,458,558.70544,761,587.78405,696,970.9274.47
应交税费-34,300,564.1425,118,133.48-59,418,697.62-236.56
其他应付款393,205,735.07261,020,320.36132,185,414.7150.64
 2010年(1-9月)2009年(1-9月)增减额增减幅%
营业税金及附加15,692,888.457,947,546.887,745,341.5797.45
财务费用17,123,562.328,853,014.698,270,547.6393.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52,393.9324,348,483.21-18,296,089.28-75.14

(1) 货币资金增加主要系预收房款和借款所致;

(2) 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专用车部分客户欠款所致;

(3) 预付款项增加主要系采购原材料所致;

(4)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北京迪马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迪马”)购买厂房用地及建设厂房所致;

(5)无形资产增加主要系北京迪马购置技术软件所致;

(6)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主要系下属个别公司当期亏损所致;

(7)应付票据增加主要系货款较多使用票据支付所致;

(8)预收款项增加系在建项目持续销售预收房款所致;

(9)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在建项目预售交纳营业税及附加所致;

(10)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系支付收购成都浩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皓博房产”)股权保证金所致;

(11) 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系房地产部分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12)财务费用增加系借款增加所致;

(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系深圳市达航工业有限公司毛利率偏低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0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北京迪马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全资子公司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该股权转让相关登记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2、公司于2010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国有股权挂牌转让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13,939万元收购四川航空集团公司及四川奥翔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持的皓博房产99%股权。由于该部分股权性质为国有股权,该合同待国资委审核批准后于2010年10月12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该收购事项的成交公示,成交公示期后,如无重大纠正事项,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转让合同正式生效。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大股东所涉及的相关承诺详见公司2009半年度报告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最近三年公司均实施了现金分红,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已达到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要求。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韶颖

201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61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0月25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在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庆东原宝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锡同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四川省宜宾晶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新公司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宝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锡同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四川省宜宾晶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新公司——宜宾市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终名称由工商管理机构核定为准),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0-62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内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原地产”)之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宝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原宝境”)拟与无锡同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诚投资”)及四川省宜宾晶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鹏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新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

*影响:东原宝境与同诚投资及晶鹏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拟进行房地产开发,此次投资目的在于寻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资本收益水平。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原宝境拟与同诚投资及晶鹏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新公司——宜宾市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终名称由工商管理机构核定为准),用于房地产开发及经营。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东原宝境现金出资2,600万元,占注册资本52%;同诚投资现金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30%;晶鹏公司现金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

201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议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该投资金额在董事会审核权限范围内,不需要上报股东大会审批。

二、出资方介绍

1、重庆东原宝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东原宝境成立于2007年10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南岸区南坪街道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21楼,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受和发射设备)。公司股东为东原地产持有70%的股权;江苏宝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

截至201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公司总资产102,615.13万元,所有者权益3,683.24万元,净利润-27.62万元。

2、无锡同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同诚投资成立于2005年12月29日,公司住所:无锡国家动画产业基地C区101室;法定代表人:包丽君;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营业期限:200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27日;公司一般经营项目: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自有资产的投资及管理;受托资产管理及经济信息咨询。

截至201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8,009.97万元,所有者权益1,889.29万元,营业收入4,156.78万元,净利润-518.18万元。

3、四川省宜宾晶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晶鹏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12日,公司注册地址:宜宾县二二四;法定代表人:方雪锋;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公司营业期限永久续存;公司经营范围:日用玻璃制品,玻璃器制造销售;废玻璃收购;经营玻璃制品进出口业务(涉及行政许可或审批的经许可或审批后经营),普通货运。

截至201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85,524.63万元,所有者权益21,359.01万元,营业收入2,476.17万元,净利润1,054.01万元。

三、新公司基本情况

东原宝境拟与同诚投资及晶鹏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新公司——宜宾市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终名称由工商管理机构核定为准);公司注册地:宜宾县翠柏大道二二四;法定代表人魏锂;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各方均以现金出资,其中东原宝境出资2,600万元,占注册资本52%;同诚投资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30%;晶鹏公司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公司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旧城改造及投资(不含金融投资),物业管理。

四、设立相关手续

在董事会决议通过后30日内,东原宝境将以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并办理相关工商机构设立登记手续及房地产开发相关资质证书。

五、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影响

该次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寻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资本收益水平,提升资产运行质量。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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