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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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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周伯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王周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秦玮

公司负责人周伯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周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玮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709,032,138.951,328,519,427.1428.6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735,144,869.58730,582,661.700.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512.490.62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52,767,451.75-39,665.9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1.203-39,665.92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524,565.334,562,207.88-150.0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860.0156-150.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840.0150-148.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40.62减少1.0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40.60减少1.0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7,426.5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41,687.1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7,045.88
所得税影响额-63,474.5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52,807.65
合计155,785.59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6,48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1,493,681人民币普通股
复旦大学9,072,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7,518,235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外国语大学3,481,632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北邮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567,020人民币普通股
朱大春2,078,610人民币普通股
延安大学1,740,81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民大学1,740,816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北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740,816人民币普通股
刘方静1,356,89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本报告期末比本报告期初增减(%)
应收票据18,060.001,481,532.00-98.78
应收账款336,718,499.7699,970,899.24236.82
存货596,262,691.97377,827,196.9357.81
短期借款112,200,000.0067,200,000.0066.96
应付票据221,000,000.0099,500,000.00122.11
预收款项3,334,315.4827,356,554.21-87.81
应交税费4,434,046.1411,091,774.35-60.02
其他应付款74,508,603.37128,744,893.76-42.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50,000.004,300,000.00-73.26
(1) 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98.78%,主要是应收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2) 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236.82%,主要是货款结算周期未到所致。
(3) 存货较期初增加57.81%,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昆山电子艺术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房产开发项目开发成本增加所致。
(4) 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66.96%主要是流动资金贷款增加所致。
(5) 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122.11%,主要是公司增加票据付款结算方式所致。
(6) 预收款项较期初减少87.81%主要是子公司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预收房款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转为收入所致。
(7) 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60.02%,主要是缴纳期初税款所致。
(8) 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42.13%,主要是子公司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付往来款所致。
(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73.26%,主要是控股子公司深圳仁锐实业有限公司归还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2、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销售费用4,063,548.336,441,170.37-36.91
财务费用6,631,291.762,975,959.47122.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62,207.8815,579,337.53-70.72
(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6.91%,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基本处于投入期,销售费用投入减少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22.83%,主要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增加所致。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70.72%,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基本处于投入期,对利润的贡献大幅减少所致。
3、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2,767,451.75891,594.14-39665.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41,791.53-2,536,203.48-339.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8,707,466.324,514,427.586738.24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9665.92%,主要是货款结算周期未到及控股子公司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39.31%,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738.24%,主要是发行公司债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进行现金分红。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伯勤

201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0-028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1日至27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位,实际投票董事9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

经董事会讨论并决定继续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贷款相互担保协议,双方(包括双方认可的对方子公司)以壹亿元人民币为最高限额,相互为对方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正常借贷(包括开具票据业务)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为自互保协议生效之日起18个月。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0年11月19日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上第二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 临2010-029

关于公司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拟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最高限额为壹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8 个月的担保,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该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零;

截至2010年9月30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1.64亿元,无逾期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贷款相互担保协议即将到期(原协议期限为2009年6月10日到2010年12月9日,总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经董事会讨论并决定继续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贷款相互担保协议,双方(包括双方认可的对方子公司)以壹亿元人民币为最高限额,相互为对方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正常借贷(包括开具票据业务)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为自互保协议生效之日起18个月。本次担保还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2010年9月30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1.64亿元,无逾期担保。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南京西路1515号嘉里中心九楼,法人代表为方中华,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及配件、软件,非危险品化工产品,办公设备及消耗材料, 电子仪器,建筑、装潢材料,百货,五金交电,包装材料,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税控收款机(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注册资本为2,194,891,204元。

截至2010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84,836.76万元,负债总额为291,973.22万元,净资产为290,798.19万元,2010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为432,510.73万元,实现净利润为5,612.95万元(未经过审计)。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双方(包括双方认可的对方子公司)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正常借贷(包括开具票据业务)时,由双方相互提供信用担保。

2、 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包含)壹亿元人民币,以累计贷款担保余额计算,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包含)伍仟万元人民币。

3、 双方提供贷款担保的合作期为18个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贷款担保期限不超过本协议期限。

4、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应相互提供本公司最新的财务报表和事先提供有关贷款担保所需的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材料和文件。

5、 双方各自自行承担借款责任,因借款违约行为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借款方承担。

6、 双方同意:一方在要求另一方为己方正式提供信用担保时,应向另一方提供其认可的反担保。否则另一方有权不提供信用担保。

四、 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同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有利于公司信贷业务的开展。同时,经充分了解,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和资信状况均属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因此,我们认为签订此互保协议风险较小,能够保证公司的合法利益。

五、 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10年9月30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4亿元(无逾期担保),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64亿元。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贷款相互担保协议》;

2、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

3、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 临2010-030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0年11月19日(星期五)上午9点半

会议地点:上海浦东新金桥路179号莫泰168金桥店4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10年11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与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4)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金桥路1122号方正大厦10楼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曹奕丽

联系电话:(021)50326408 传真:(021)50326400

5)登记时间:2010年11月1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3:00。

6)登记地点:上海浦东新金桥路1122号方正大厦10楼。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者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者持股数: 委托者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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