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杨斌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熊平武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李平 |
公司负责人杨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平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914,269,411.24 | 1,828,085,922.95 | 4.7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990,356,481.26 | 904,062,101.44 | 9.5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07 | 1.89 | 9.52 |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82,957,640.76 | 184.5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59 | 180.95 |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6,564,143.05 | 115,005,963.82 | 49.9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24 | 5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19 | 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24 | 5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97 | 12.14 | 增加1.8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4 | 9.70 | 减少0.0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19,331.94 | 固定资产处置净收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50,000.00 | 农村电气化资金补助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71,444.02 | |
| 农网还贷资金返还 | 30,000,000.00 | |
| 所得税影响额 | -4,073,883.61 | |
| 合计 | 23,085,340.43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3,63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陈础平 | 18,325,92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云南广聚明源投资有限公司 | 13,924,08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7,459,84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东方电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4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云南省地方电力实业开发公司 | 6,4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11,68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999,96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新292号 | 3,590,194 | 人民币普通股 |
| 嵊州市银君贸易有限公司 | 2,9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水英 | 2,6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票据贴现所致;
2、应收帐款期末比期初增加414.05%的主要原因是应收电费增加所致;
3、其它应收款期末比期初增加1362.61%的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因公借款增加、代垫款增加,二是本报告期计提了应收的委托运行费;
4、应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增长478.03%的主要原因是应付的外购电电费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比期初减少72.38%的主要原因是上年12月份计提的年终效益工资在2010年第一季度内发放所致;
6、应付利息期末比期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冲减了2009年计提的贷款利息;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比期初增长 3650.00%的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8、7-9月的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计提资产减值本报告期无此项目;
9、7-9月的投资收益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参股的平远供电公司收益下降所致;
10、7-9月的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2467.62%的主要原因是上一报告期收到了云南电网公司返还的用于偿还农网还贷资金本息的农网还贷资金30,000,000.00元,其中上一报告期转入营业外收入5,227,151.40元,其余部分在本报告期根据相关政策计入营业外收入,上年同期没有此项目;
11、7-9月的营业外支出同比增长2592.74%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处理资产同比增加所致;
12、7-9月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处理固定资产所致;
13、1-9月的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52.83%的主要原因是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14、1-9月的投资收益同比增长 118.90%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参股的平远供电公司收益增长所致;
15、1-9月的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572.64%的主要原因是确认了农网返还3000万元,去年同期无此项目;
16、1-9月的营业外支出同比增长236.66%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处理资产同比增加所致;
17、1-9月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同比增长322.24%的主要原因是处置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1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63.07%的主要原因是处置资产收回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9、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56.92%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购二期农网资产,本期无此项目;
20、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50.53%的主要原因是贷款同比减少所致;
2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73.02%的主要原因是分配股东股利同比增长所致。
1-9月,本公司自发电量27905万千瓦时,同比减少40.6%;购电量236602千瓦时,同比增长4.5%。其中:购省网9199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88.1%,购地方电(含向马鹿塘二期购电)144610万千瓦时,同比减少18.5%。累计售电量249241万千瓦时,同比减少5.1%,其中直供电量198553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3.5%;趸售电量50688万千瓦时,同比减少42.2%。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一大股东云南电网公司特别承诺,在持有的文山电力股份获得流通权后的五年内,除为实施公司管理层股票期权激励转让股份外,不以任何形式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持有文山电力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将对公司每年不低于当年税后净利润的30%的分红议案投赞成票。
本报告期内,云南电网公司严格遵守了其所做出的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2009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已于2010年5月实施完毕,本报告期内未有现金分红执行情况。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斌
2010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2010-018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名。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公司关联董事杨斌、邓亚文、张宇耀、段登奇回避表决,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文山平远供电有限公司过网费协议》。
内容详见临2010-019《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三、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4]173号)要求,对原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更换,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审计服务;聘期一年,费用为45万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公司6名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延续性与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变更。
此议案需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临2010-021《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2010-019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文山平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远公司)系文山电网内独立的供电企业,在当前的电网结构下,该公司通过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拥有的110千伏鲁永Ⅰ回线、鲁永Ⅱ回线和110千伏永康变电站向云南电网公司文山供电局购电,本公司拟向平远公司收取过网费。公司第五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平远公司的《过网费协议》。
一、关联关系概述
鉴于平远公司为本公司联营企业,本公司对该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9%,云南电网公司对平远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向平远公司收取过网费事宜构成关联交易。通过的上述议案中,董事杨斌同志、张宇耀同志、邓亚文同志、段登奇同志回避表决。公司6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文山平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明磊
注册地址:砚山县平远镇
工商登记号:5326001001273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电网经营趸售区域:文山州砚山县平远镇、阿舍乡行政区域(以上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
股权结构为:
云南电网公司持股51%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
三、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依据本公司第五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公司与平远公司《过网费协议》。为优化文山平远镇、阿舍乡电网结构,满足该区域持续增长的用电需求,由云南电网公司在该区域投资建设了220千伏鲁都黑变电站,鲁都黑变电站建成投运后,该区域的110千伏电网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区域内的220千伏鲁都黑变至110千伏永康变电站的输电线路110千伏鲁永Ⅰ回线、鲁永Ⅱ回线和110千伏永康变电站由本公司投资建设,目前该变电站的供电客户为平远公司供电营业区范围内的客户。根据上述协议,在当前的电网结构下,平远公司通过本公司所拥有的110千伏鲁永Ⅰ回线、鲁永Ⅱ回线和110千伏永康变电站向云南电网公司文山供电局购电,经本公司和平远公司协商一致,就平远公司通过本公司线路及变电站向云南电网公司文山供电局购电的过网费达成协议:该部分电量过网费电价按每千瓦时0.03元进行结算。协议期限: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2010年1-8月份,上述过网费约为600万元,预计2010年全年上述过网费约为1000万元左右。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合同双方法定名称: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文山平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2、合同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
3、定价原则:市场定价原则
4、支付方式:过网费按月支付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收取过网费,本公司获得投资建设110千伏鲁永Ⅰ回线、鲁永Ⅱ回线和110千伏永康变电站的合理收益,对公司业绩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六、独立董事意见
2010年10月28日,公司6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议案,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曾鸣、夏清、李鼎玉、郑仰楠、李晓光、张岩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文山电力第五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2.文山电力独立董事关联交易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3.文山电力第五届四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4.拟签署的《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文山平远供电有限公司过网费协议》。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2010-020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由监事会主席宋云山主持会议,与会监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书面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审核了《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度报告》,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三)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了保密措施,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报告信息的工作人员均遵守公司信息保密制度。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四)监事会认为没有应当发表的其他意见。
二、公司关联监事张云虎、蔡湧、陈迎霞回避表决,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文山平远供电有限公司过网费协议》。监事会认为:该项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2010-021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四次董事会于2010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名。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根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10年11月18日上午10:00-12:00
(2)会议地点:昆明市金泰大厦19楼公司昆明办事处会议室
(3)会议议题:
1、审议《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购售电合同》;
该议案已经2010年4月23日第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临2010-011号公告。
2、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参会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计师;
3、截止2010年11月15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五)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10年11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48号金泰大厦十九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段登奇 吴云林
联系电话:0871-3191628
联系传真:0871-3190838
公司昆明办事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48号金泰大厦十九楼
邮 编:650051
联系邮箱:wsdl@wsdl.sina.net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股东代理人 先生(或女士)代表我公司(或本人)出席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