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0年10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ST化工 公告编号:2010-180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曹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光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玉华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2009.12.31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2,608,032,832.712,346,922,928.1411.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309,608,267.49-149,438,459.95107.18%
股本(股)340,000,000.00340,00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0.91-0.44107.18%
 2010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0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376,206,711.86189.54%1,227,491,547.54115.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9,692.58-100.02%-181,397,807.54-53.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384,976.77-112.4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4-112.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01-100.02%-0.5335-53.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01-100.02%-0.5335-53.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7,24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浙江金能控股有限公司1,483,587人民币普通股
李惠智1,077,500人民币普通股
魏德源1,067,300人民币普通股
冷栋基1,050,000人民币普通股
王明惠958,900人民币普通股
陈德泉807,200人民币普通股
肖裕福785,838人民币普通股
居长林738,400人民币普通股
陈南京722,903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铭泽投资有限公司691,200人民币普通股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3,677,095.67 
合计33,677,095.67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5、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20,703万元,主要是由于营业利润与营业外收支共同影响所致;

16、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5796万元,主要是收到市财政借款及收到的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职工安置费。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具体受让情况请详见公司2010年8月31第2010-133号公告。

C、报告期日后,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2010年10月13日(星期三)起,由“*ST锦化”变更为“*ST化工”,英文证券简称变更为“FDC”,证券代码000818不变。详见2010年10月13日的第2010-172号公告。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正在按照法院裁定实施《重整计划》,影响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中期报告审计意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强调事项的相关因素基本消除。

特此说明。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末担保余额中为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和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4,664.8万元,已逾期。

以上担保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公告。鉴于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上述逾期担保形成的债权已列入重整计划,将按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以予清偿。对重整后的公司将不会造成影响。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曹 阳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ST化工 公告编号:2010-179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5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A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副董事长王铁山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其它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所有四项议案:

一、决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关于董事会对上期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董事会对上期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情况说明的议案。

(三)审议《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关联方董事曹阳、黄成仁、胡德金先生回避表决,经与会非关联方6名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方案。

本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决定于2010年11月12日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后认为:

1、报告期末,经核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有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2、本期,公司未增加对外担保,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744.80万元,占2010年中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82%。其中:公司为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为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080万元;公司为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664.8万元。

公司2010年3月19日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经过重整葫芦岛中院于7月30日裁定终止重整程序,批准《重整计划(草案)》。我们对上述担保的意见是:

(1)为辽宁北方锦化聚氨脂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其TDI工程项目建设,预计该担保对本公司不构成经营风险。

(2)鉴于公司已依法成功的终止了重整程序,上述担保事项形成的债权已纳入到重整计划按照重整计划执行,担保事项将不会对重整后的公司造成影响。虽然公司通过重整获得了重新开始的机会,但是我们认为为了公司今后能合规运作走上良性发展轨道,提请公司要进一步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水平,严格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务必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遵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继续完善相关制度;要坚决解决已有问题,并认为公司要杜绝以后再次出现类似违规问题的发生。

(二)关于董事会对上期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情况说明: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上期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情况的相关说明。

(三)关于重组方案:在对公司本次重组方案进行了充分了解后,我们认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制定的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方案,总体可行。通过实施方案举措,可有利于公司顺利执行破产重整计划,有利于公司摆脱财务危机,恢复企业正常运营。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重组方案是公开、公平、公正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ST化工 公告编号:2010-186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为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1.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2010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时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11月5日下午3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不能直接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3)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会议。

6.会议地点:本公司办公楼A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方案》。

此两项议案详细内容已刊登在2010年9月21日和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为2010-159、2010-184。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股东本人持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

2.登记时间:2010年11月8日至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公司办公大楼4层8412室)。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电话。

四、有关事项

1.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李国文、宋立志

3.电话:0429—2709065、传真0429—2901152

特此通知。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出席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ST化工 公告编号:2010-189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5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B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成涛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其它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所有四项议案:

(一)审议公司《关于与关联方乌兰浩特钢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监事会关联方监事李成涛先生回避表决,经4名非关联方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详见2010年10月15日披露的2010-174号公告。

(二)审议《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议《关于监事会对上期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监事会对上期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情况说明的议案。

(四)审议《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监事会关联方监事李成涛先生回避表决,经4名非关联方监事审议一致通过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八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