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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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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394,052,982.11196,009,066.37101.04货币资金增加主要是由于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应收票据132,719,481.1788,855,348.0049.37主要是由于客户用银行汇票还款而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144,479,398.4189,685,862.6761.09由于报告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21,955,345.9866,522,790.99-67.00往来款项减少
短期借款194,000,000.0044,000,000.00340.91报告期新增银行借款
应付账款207,111,447.87140,698,526.9047.20主要系合同约定还款尚未到期所致
应交税费8,092,888.255,156,720.1456.94销售收入增加导致税费增加
其他应付款61,148,765.8131,680,028.4693.02往来款项增加
 1-9月份上年同期增减(%) 
财务费用2,618,963.501,176,413.84122.62新增银行借款利息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7,056,027.10-1,569,931.44-349.45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营业外收入12,477,201.57499,193.002,399.47报告期债务重组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1,377,736.25-7,144,317.22119.28主要是上年同期预计负债转回影响
所得税费用20,225,482.0610,018,038.47101.89利润增加所致
净利润61,052,477.0145,805,388.4433.29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4,321,012.3522,378,218.9053.37暂收款增加所致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8,533,960.1435,542,160.0664.69经营支出增加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86,623,966.0460,076,478.6344.19主要是报告期固定资产投资支出增加所致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5,000,000.0036,700,000.00-86.38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减少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5,000,000.0016,000,000.00-68.75报告期投资减少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6,231,872.613,000,344.31107.71主要是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公司负责人张志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宇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齐国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2,293,030,598.001,942,062,781.9218.0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1,337,165,957.881,277,307,906.154.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902.774.69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4,070,622.20583.5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29583.58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8,022,430.0059,858,051.73-56.8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13-55.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11-55.5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0.13-55.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04.58减少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73.86减少2.0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负责人姓名张志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何宇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齐国军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上年同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4,070,622.2019,612,905.06583.58主要是由于新增银行借款和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报告期(7-9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8,022,430.0041,731,121.01-56.81成本费用增加所致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206,611.71
债务重组损益10,929,2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36,346.39
所得税影响额-1,667,953.0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8,038.28
合计9,403,474.03

3.1.2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4,88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刘海龙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林淑英987,400人民币普通股
林立新944,100人民币普通股
马解放840,186人民币普通股
潘仰慈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王汉钦726,561人民币普通股
毛永东697,87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585,430人民币普通股
李燕萍544,145人民币普通股
姜锋535,600人民币普通股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特别提示第七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东长春市国资委和百江投资有限公司(现为港华投资有限公司)将于一年之内有选择性地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整合区域内燃气市场、拓展上市公司规模。目前公司控股股东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正在运作此项工作,争取早日兑现此提示内容,具体进展情况将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发生.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超

201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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