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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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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0-043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同概述

 2010年10月25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京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鑫阳”)与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信永益公司”)签署了编号为Y1084631号、Y 1086595号、Y1084345号、Y 1084426号、Y 1084428号、Y1086476号共六份《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北京鑫阳将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南街危改小区A地块A10非配套商业楼1层101等房屋合计作价人民币17,988.47万元出售给北京联信永益公司。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签署方:

 出卖人: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买受人: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买卖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为坐落于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南街危改小区A地块A10地下室-1层-102、-2层20套房屋、非配套商业楼1层101、非配套商业楼2层201、非配套商业楼3层301、非配套商业楼4层401,合计建筑面积预测为7412.01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586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非配套餐饮及车位。

 3、预售依据:

 买卖标的已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售证字2009(59)号。

 4、交易价格:

 上述房屋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17,988.47万元。

 5、付款方式:

 (1)非配套商业楼1层101、非配套商业楼2层201房屋合计价款人民币8034.21万元,买受人共分二期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

 ① 合同签订时,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人民币2034.21万元;

 ② 买受人在2010年11月15日前向出卖人支付该部分商品房剩余购房款人民币6000万元整。

 (2)地下室-1层-102、-2层20套房屋、非配套商业楼3层301、非配套商业楼4层401,房屋合计价款人民币9954.25万元。买受人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缴纳该部分商品房购房款及车位款,即人民币9954.25万元。

 6、交付条件:

 (1)出卖人应当在2010年12月31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2)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所列条件:

 ① 该商品房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② 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该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Y1084631号、Y 1086595号、Y1084345号、Y 1084426号、Y 1084428号、Y1086476号《商品房预售合同》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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