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10-034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李福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春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启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全球经济复苏、中国经济企稳回升的机遇,克服了上半年啤酒行业因全国大范围低温造成的行业增长速度放缓的不利因素,不断深化市场结构、品牌结构、产品结构调整,着力加强品牌建设,实现了持续、稳定、良性发展。
一至三季度公司共销售啤酒399万千升,加上受托经营企业共销售啤酒417.5万千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895,633万元,同比增长8.10%;实现利润102,329万元,同比增长18.38 %;实现净利润71,156万元,同比增长26.11 %。各项经济指标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继续保持了收入增长快于销量增长、利润增长快于收入增长的良好发展态势。
1、优势市场继续良性发展,新兴市场取得快速增长
公司目前拥有北京、广西、内蒙古、福建、湖北五大优势竞争区,特别是在北京、广西、内蒙古三个市场上有绝对的优势地位,其中在北京和广西的市场占有率达到了85%以上,在内蒙古的市场占有率达到73%左右。前三季度,几个优势市场继续保持了良性发展,啤酒销售量继续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巩固。广东、新疆、四川、山西等新兴市场实现了快速增长。
1-9月,广西市场完成销量78 万千升,同比增长10.42%;内蒙市场完成销量47万千升,同比增长6.82%;广东市场完成销量34万千升,同比增长36%;新疆市场完成销量8万千升,同比增长216.70%;四川市场完成销量8.8万千升,同比增长78%;山西市场完成销量5.8万千升,同比增长26%。北京市场7-9月销量增长6%。
2、积极进行产品结构调整,着力发展中高档啤酒
燕京是中国清爽型啤酒的代表,在中国啤酒行业内第一家推出清爽型啤酒。公司在全面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区特点和消费场所、消费者需求结构的不断变化,着力发展中高档啤酒,引导消费时尚,提高了公司产品的盈利能力。
3、坚持“1+3”品牌战略,品牌价值稳步提高
公司深入推进“1+3”品牌发展战略,着力提升“燕京”主品牌在公司全国市场上的影响力和主导作用,实现了“燕京”、“漓泉”、“惠泉”、“雪鹿”四大品牌集中度稳步提高。报告期内,公司四大品牌产量合计371万千升,同比增长6%,占啤酒总销量的93%,其中“燕京”牌啤酒销量250万千升,同比增长10%,占总销量的63%。
2010年,经北京名牌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公司品牌总价值为245.23亿元,其中“燕京”品牌价值达到168.33亿元,“漓泉”品牌价值36.90亿元,“惠泉”品牌价值26.72亿元,“雪鹿”品牌价值13.28亿元。
4、顺利完成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发行工作
公司2010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顺利完成,对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提高盈利水平、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的重要意义。
2.2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本公司 | (3)对出售价格的承诺: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燕京啤酒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惠泉啤酒股份,其出售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格。(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利润分配、在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债券、权证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等事项,则对该价格作相应调整)。 | (2)关于股权激励方面的承诺事项正在商讨中。
(3)对出售价格的承诺正在履行中。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本公司 | (2)明确产品档次划分:燕京啤酒承诺,在福建省不再销售与惠泉啤酒同档次低于惠泉啤酒价格的产品,并且销售的中高档啤酒均通过惠泉啤酒的销售网络来进行,从而避免相互冲突。
(3)燕京啤酒成为惠泉啤酒控股股东后,将保留、巩固惠泉啤酒现有的销售队伍及营销网络,充实其营销管理力量。” | 公司严格履行所签署的承诺,通过一系列的安排,避免了与惠泉啤酒产生同业竞争。此承诺正在履行中。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北京控股有限公司 | 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公司2008年进行非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燕京有限及实际控制人北京控股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 燕京有限及北京控股遵守上述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燕京有限、北京控股及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等未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此承诺正在履行中。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3)燕京集团延长限售的承诺
燕京集团将股改承诺延长限售期3年,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日期延长至2010年05月15日。 | (2)燕京有限遵守上述延长限售期的承诺,未出现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此承诺正在履行中。
(3)燕京集团遵守上述延长限售期的承诺,未出现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此承诺正在履行中。 |
|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元) | 14,207,780,103.97 | 11,855,936,216.46 | 19.8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7,867,407,273.36 | 7,355,329,069.19 | 6.96 |
| 股本(股) | 1,210,266,963.00 | 1,210,266,963.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50 | 6.08 | 6.91 |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3,919,340,095.31 | 15.59 | 8,956,326,999.18 | 8.1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2,892,217.22 | 27.29 | 711,563,463.49 | 26.1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690,848,475.66 | 46.8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2.22 | 47.0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85 | 27.28 | 0.5879 | 26.1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85 | 27.28 | 0.5879 | 26.1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6 | 0.77 | 9.33 | 1.4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8 | 0.85 | 9.05 | 1.84 |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767,647.11 | 主要是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5,188,479.42 | 环保补贴:175万元
节能补贴:71万元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85,452.51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569,786.00 | |
| 所得税影响额 | -6,238,553.73 | |
| 合计 | 21,227,040.07 | -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114.19%,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和收取客户保证金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51.75%,主要原因是啤酒销量增加导致报告期末时点金额暂时增加,而且应收账款是控制在预收客户证金之内的。
(3)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137.95%,主要原因是先期支付河南月山啤酒有限公司收购款。
(4)长期股权投资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198.37%,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受让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所持的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1200万股股份,股份转让款13200万元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219.32%,主要原因是部分子公司进行技术改造和扩建工程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127.84%,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以及“五险一金”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178.82%,主要原因是销量以及收入上升,增加相应税金所致。
(8)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108.53%,主要原因是包装物押金增加以及收取的销售保证金增加所致。
(9)长期借款报告期末比期初增长1604.55%,主要原因是技改贴息贷款增加所致。
(10)财务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55.19%,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增加以及平均贷款发生额同比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于2010年8月11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河南省月山啤酒股份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关于受让河南遂平月山啤酒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上述转让价格以评估的标的公司净资产值为基础,参考标的公司的实际资产总额、赢利能力、市场份额、品牌及无形资产价值等因素作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款共计21,475万元。
二、公司201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已于2010年10月15日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2010(153)号验资报告验资。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7,10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34,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899,754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18,036,672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4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2,447,07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12,043,42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 11,000,00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9,393,36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887,382 | 人民币普通股 |
| 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 | 7,829,308 | 人民币普通股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10年09月01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民生证券、德邦证券共7人 | 公司的经营模式、管理优势、发展规划、行业地位、发展前景等 |
| 2010年09月06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宏源证券 | 公司的经营模式、管理优势、发展规划、行业地位、发展前景等 |
| 2010年09月13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会议 | UBS客户—Turiya Capital基金 | 公司的经营模式、管理优势、发展规划、行业地位、发展前景等 |
| 2010年第三季度 | 公司证券部 | 邮件沟通 | 投资者的15个问题 | 公司的经营模式、管理优势、发展规划、行业地位、发展前景等 |
| 2010年第三季度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投资者的190个问题 | 公司的经营模式、管理优势、发展规划、行业地位、发展前景等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证券代码:000729 公告编号:2010-033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7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参加董事15人,实际参加15人,分别为:李福成、戴永全、李秉骥、丁广学、赵晓东、王启林、赵春香、杨怀民、张海峰、杨毅、朱武祥、李树藩、李中根、莫湘筠、陈英丽。会议以传真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请见2010 年10 月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告;《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杜绝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4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修改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