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2010 年3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航空零部件转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拟用航空零部件转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47,000万元中的33,434.10万元置换项目预先投入资金。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资该项目6,297.27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西航集团莱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资该项目27,136.83万元,合计投资33,434.10万元。上述投资金额已由中瑞岳华进行审核,并出具中瑞岳华专审字[2009]第2831号审核报告(《关于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
201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航空零部件转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0年3月25日《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4月27日《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2010年7月8日,公司已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完成了上述资金置换工作。
特此公告
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