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0年0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ST 大通 公告(编号):2010-008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月20日上午9:30分-11:30分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7号都市阳光名苑1栋4楼CEO商务中心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09年12月31日发布了董事会决议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主持人:董事张庆文先生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共计1人,代表股份数额为1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9%。其中非流通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数额为1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9%;流通股股东0人,代表股份数额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兖州海情置业有限公司拟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泗水圣德路项目的议案

 同意1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2、见证律师:郭晓夏、何俊辉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月2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