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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9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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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ST丹化 公告编号:2009-50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重大诉讼公告

 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09年7月27日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丹东东洋特种纤维有限公司偿还其拖欠原告的人民币借款85,202,238.53元,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8月19日立案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案件相关各方当事人

 原告: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丹东市振兴区纤维街58号

 被告:丹东东洋特种纤维有限公司

 住所地:丹东市振兴区纤维街58号

 2、案件起因

 2005年4月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财产租赁合同》,原告将自己的CMD全部相关机器设备、房屋构建物和土地出租给被告,租期五年,年租金5802万元,租赁协议于2006年11月21日中止执行。除该租赁协议外,原告还向被告销售其生产所必需的原材料、垫付被告的日常管理费用、生产费用、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等。被告虽然陆续向原告还款,但由于其生产经营不善,企业年年亏损,还款额度非常有限。截至2009年5月13日,被告共计欠付原告人民币85,202,238.53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未偿还。

 3、诉讼请求

 ⑴、请求判令丹东东洋特种纤维有限公司偿还其拖欠原告的人民币借款85,202,238.53元。

 ⑵、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当期利润有影响。

 上述借款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已对该笔借款作计提坏帐准备的帐务处理,计提比例为83.28%,计提坏帐准备金额为70,955,239.41元。如果该笔诉讼可收回东洋特纤欠款,则可增加当期利润70,955,239.41元。

 四、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它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0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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