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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8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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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931 股票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09-034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09年8月14日会议以通信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5名。董事黄光裕先生、许钟民先生因接受调查未出席本次董事会,亦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成立中关村科技发展(大连)有限公司的议案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决定出资成立中关村科技发展(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中关村”,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该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青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大连中关村主要从事科技园区的开发建筑;房地产开发销售,有助于公司承揽大连地区科技地产项目,拓展东北地区地产业务。

 独立董事认为:此举有利于公司承揽大连地区科技地产项目,拓展东北地区地产业务。我们同意公司此项决策。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八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931 股票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09-03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中关村科技发展(大连)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公司(或“公司”)出资人民币2,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青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一、对外投资概述

 经第三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决定出资成立中关村科技发展(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中关村”,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该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青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大连中关村成立后主要从事大连地区科技园区的开发建设。

 此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此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因此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本次投资另一方股东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青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邹晓春;注册资本8,000万元,本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88.75%;经营范围:从事产权经纪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大连中关村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青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方式:现金;资金来源:自筹。

 (2)大连中关村基本情况:

 大连中关村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青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成立后的大连中关村主营业务定位于科技园区的开发建筑;房地产开发销售。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投资合同尚未签署: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700万元;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青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双方均已现金方式出资。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入成立大连中关村,有助于公司承揽大连地区科技地产项目,拓展东北地区地产业务,力争实现良好收益。成立后的新公司将成为本公司在东北地区发展“科技地产”的重要平台。鉴于大连中关村目前尚未成立,其存在的经营风险和对公司利润影响尚无法判定。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八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931 股票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09-03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素制药)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南磨房支行的9,7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已于2009年6月12日到期(详见公告2009-032号)。

 2009年8月13日,华素制药清偿到期贷款9,700万元本金及利息,同日银行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向华素制药发放9,2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自2009年7月13日至2010年7月12日止。

 附件:

 1、2009年8月13日,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收回贷款凭证;

 2、2009年8月13日,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借款借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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