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8月10日上午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建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10801.6667 万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4.55%。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对各项议案逐项进行表决,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议案1,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决议通过议案2,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关于向宣工发展和国控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为627.45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为10801.6667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