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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8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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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09-022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会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9年8月7日(星期五)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09年7月31日分别以送达和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出席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及授权事宜的议案》,同意以下事宜:

 一、变更及确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1、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8年11月26日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2月12日表决通过,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委任的董事),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2009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债券首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5亿元。

 2、公司董事会结合自身的资金需求及近期资本市场情况对发行方案重新进行了分析,并作出以下决定:

 (1)同意变更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相关内容,确定本次公司债券一次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2)确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期限为5年期。

 公司董事会作出上述决定的主要考虑因素如下:

 (1)随着公司路桥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用于日常运营与路桥养护的支出也日益增长,将持续面临较大的营运资金需求,一次性发行本次公司债券有利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统筹安排,合理、灵活使用;

 (2)适当提高债券的一次性发行规模有利于增强债券的流动性,扩大投资需求;

 (3)发行5年期公司债券较符合公司资金需求情况,而且5年期债券品种较受市场欢迎,发行成本较长期限品种更优。

 二、本次公司债券授权事宜

 根据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现授权公司董事长周余明先生和董事兼总经理李希元先生可共同或独自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发行方案及授权范围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确定与本次发行债券相关的一切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A、粤高速B

 公告编号:2009-023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由2009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257,117,74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扣税后,A股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90元;对于其他A股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B股股东暂不扣税)。B股股东外币购汇之日为2009年8月13日,B股现金股息按港币兑人民币的银行卖出价(1港元=0.8835元人民币)折为港币支付。

 本次分红派息后,公司总股份不变。

 二、分红派息日期

 1、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8月17日(星期一),除息日为2009年8月18日(星期二)。

 2、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9年8月17日(星期一),除息日为2009年8月18日(星期二),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8月20日(星期四)。

 三、分红派息对象

 1、截止2009年8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

 2、截止2009年8月20日(最后交易日2009年8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

 四、派息方法

 1、A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的股息及高管锁定股份的股息于2009年8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东(不含高管锁定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3、B股股息于2009年8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4、若B股投资者2009年8月20日办理了B股转托管,其股息仍在原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五、咨询事宜

 咨询部门: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人员:冯新炜、王莉

 咨询电话:(020)83731388-231、83731388-239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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