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6月29日上午9点;召开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主持人:董事长孙杰。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及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106,882,2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0.12%。
二、提案审议情况
1、表决方式:记名投票
2、提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06,88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06,88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3)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同意106,88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4)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106,88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5)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同意106,88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8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58,338.04元,提取安全储备基金4,126,268.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457,821.82 元(调整后),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2,642,428.17元。鉴于公司业绩亏损,公司200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106,88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公司2009年度继续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原“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已变更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定为55万元(不含差旅费),聘任期限为一年。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06,88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8)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及前期差错更正》(同意106,88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2009年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106,88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上述议案(1)-(9)内容详见公司2009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采用累积投票表决)。
1)选举孙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06,88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选举杨兆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06,88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3)选举王宏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06,88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4)选举张超英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06,88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5)选举左小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06,88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6)选举李俊山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06,88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7)选举刘继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106,88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8)选举石英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106,88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9)选举张西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106,88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未有提出异议的情况;上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采用累积投票表决)。
1)选举岳凤巢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同意106,88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选举任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同意106,88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3)选举薛晓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同意106,88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另,经公司首届八次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表决通过,选举职工代表高庆全、于晶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上述五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
上述议案(10)-(11)内容详见公司2009年6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