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9年6月29日上午9时
(二)召开地点:本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五)主持人:董事局主席邹敦华先生
(六)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09年6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12 人,代表股份64,345,71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9.9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公司《2008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1、同意64,345,7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2、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 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同意64,345,7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2、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1、同意64,345,7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2、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同意64,345,7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2、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议案
1、同意64,345,7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2、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学琛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