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296.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4115万股的61.88%。
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陈莉茜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大会。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改聘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唐建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赞成272,963,30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72,963,3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 0股弃权。
(三)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72,963,3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 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朱兆雍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武汉控股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
4、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