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过本次分配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9年5月8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5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二、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股本440,436,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1.01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送现金0.909元)。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7月3日,除息日为2009年7月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9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超声电子”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 2009 年7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兴业路21号
联系人:郑创文 林福尔
电话:0754-88610992
传真:0754-88628027
七、备查文件
1、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
2、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