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6月29日在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8楼1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国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93,033,1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1%。
四、提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93,033,17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聘请了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杨芳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律师意见书。通过检查验证,杨芳律师出具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规范意见》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的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