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09-023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5月31日通过亲自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2009年6月4日采用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 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将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出投资项目预计建设投资需求金额的1,001.5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事项详见《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第四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一、本次募集资金情况: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少于拟投资项目的预计建设投资总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出拟投资项目的预计建设投资总金额,则超出部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登载于2009年6月5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25。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内容详见登载于2009年6月5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26。
四、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登载于2009年6月5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27。
该议案需提请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申请1.5亿银行授信的议案》。
六、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六条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50万元。
公司章程第十八条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155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55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该议案需提请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的议案》。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1, 550万元,授权董事长曾大凡先生签署与工商变更相关的文件
该议案需提请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登载于2009年6月5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09-028。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09-024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5月31日通过亲自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2009年6月4日采用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三、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
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该议案需提请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09-025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截至2009年5月31日,公司用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764.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万元)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万元) |
高档熔铸锆刚玉耐火材料生产基地建设 |
18,063 |
164.40 |
“863”计划科技成果产业化——环境友好碱性耐火材料生产基地建设 |
10,000 |
1,600.00 |
合 计 |
28,063 |
1,764.40 |
1、高档熔铸锆刚玉耐火材料生产基地建设于 2008 年7月开工建设,实际自筹资金投入总额164.40万元,均为基建费用。
2、“863”计划科技成果产业化——环境友好碱性耐火材料生产基地建设于 2008年10月开工建设,实际自筹资金投入总额3,623.42万元,为设备购置和基建投资费用,其中:公司已作为出资投入河南瑞泰耐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资金为1,600.00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用1,764.4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张人为、顾素琴和曲选辉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预先已投入金额经注册会计师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用1,764.4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属实,同意用1,764.4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大信核字[2009]第1-0635号)。结论为:“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之保荐意见书》:“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瑞泰科技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1,764.40万元,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数额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瑞泰科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瑞泰科技在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09-026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5月7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2,5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大信验字[2009]第1-0013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5,474.5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1,41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064.50万元。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一、公司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91090154800008047,截止2009年5月15日,扣除发行费用210万元后的专户余额为19,264.50万元。该专户用于甲方高档熔铸锆刚玉耐火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以定期存单(以下简称“存单”)的方式在乙方存放部分募集资金,存放金额及存放期限如下:
存放金额: 6,000万元,存放期限:六个月;
存放金额: 3,000万元,存放期限:三个月;
甲方承诺以上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的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
甲方的存单到期、续存均需要从专户中经过。甲方的存单不得质押。
3、丙方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乙方按月(每月10 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5、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5%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二、公司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01090335900120105325742,截止2009年5月15日,专户余额为48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环境友好碱性耐火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丙方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乙方按月(每月10 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4、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5%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09-027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计划自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344号“关于核准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2009年5月7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2,5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9.9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5,474.5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1,410.00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064.50万元。上述款项已分别存放于公司设立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支行和浦发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8,000万元,使用期限计划自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人为、顾素琴、曲选辉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公司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董炜、曾文林认为:瑞泰科技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因此,安信证券同意瑞泰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应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上述所借款项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09-028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6月4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09年6月23日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6月2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09年6月22日——2009年6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6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6月22日下午15:00至2009年6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09年6月18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中国建材院主楼四层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凡2009年6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关于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登载于2009年6月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09年6月19日和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六)登记地点: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中国建材院主楼四层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100024
传真:010-65749477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6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 |
投票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362066 |
瑞泰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066;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总议案(全部下述3个议案) |
100.00 |
议案1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议案 |
1.00 |
议案2 |
关于修订《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
议案3 |
关于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的议案。 |
3.00 |
(4)输入委托书
上述议案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议案序号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6~8 位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09年6月22日下午15:00至2009年6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3、会议联系人:黄达林
电话:010—65749478
传真:010—65749477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六月五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 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序号 |
表决事项 |
表决结果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议案1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议案 |
|
|
|
议案2 |
关于修订《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议案3 |
关于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的议案。 |
|
|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每页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关于修订《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344号“关于核准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2009年5月7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2,5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鉴于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对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订:
一、章程第六条原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万元。
现修订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50万元。
二、章程第十八条原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90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00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现修订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1155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55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关于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344号“关于核准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2009年5月7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2,5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出具大信验字[2009]第1-0013号《验资报告》。
鉴于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份总数增加至11,550万股,公司申请将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1, 550万元,需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建议授权董事长曾大凡先生签署与工商变更相关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