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海马转债”赎回日为2009年6月1日。
●“海马转债”赎回价格为103元/张(含当期利息,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赎回价格为102.87元/张,合格境外投资者扣税后赎回价格为102.93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以下同)。
● 2009年6月4日为 “海马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6月8日为赎回款到“海马转债”持有人的资金帐户日。
●“海马转债”将于2009年6月1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海马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于2008年1月1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8.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海马转债”),债券代码为125572,并于2008年1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海马转债”于2008年7月16日起有权转换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股票简称“海马股份,代码000572”)。截至2009年4月28日,尚有301,058,900元“海马转债”在市场上流通。
公司股票自2009年3月17日至2009年 4月28日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2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根据《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经公司董事会六届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海马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海马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全部赎回截至赎回日尚未转股的“海马转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赎回“海马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赎回条件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价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当赎回条件首次满足时,公司有权按可转债面值103%(含当期利息)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首次不实施赎回,该计息年度内将不再行使赎回权。”
2、赎回日
本次赎回日为2009年6月1日,本次赎回对象为2009年6月1日前一个交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海马转债”债券持有人。
3、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赎回价格为可转债面值103%(含当期利息),即赎回价格为103元/张(含当期利息)。
4、赎回程序
⑴ 2009年6月1日为“海马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在赎回日前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至少刊登赎回公告3次,通知“海马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⑵ 自2009年6月1日起,“海马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
⑶ 2009年6月4日为 “海马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6月8日为赎回款到“海马转债”持有人的资金帐户日。
⑷ 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赎回结果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5、赎回款到帐日
本次“海马转债”赎回款将于2009年6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海马转债”持有人的资金帐户。
6、其他事项
⑴“海马转债”赎回公告刊登日至赎回日前(即2009年5月4日至2009年5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海马转债”正常交易和转股。
⑵“海马转债”自赎回日(即2009年6月1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7、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海马股份投资管理部
联系电话:0898-66822672
传 真:0898-66820329
联 系 人:郑彤、谢瑞
特此公告
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18日
股票简称:海马股份 股票代码:000572 编号:2009-29
债券简称:海马转债 债券代码:125572
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马转债”赎回的第四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