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5月18日
2.召开地点: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阮英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3377.6458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8.1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09年2月18日载于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本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
同意3377.645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09年2月18日载于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本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
同意3377.645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2009年2月18日载于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本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377.645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09年2月18日载于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本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
同意3377.645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同意公司200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详见2009年2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载于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本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同意3377.645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请西安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审计费用为16万元。
同意3377.645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2009年2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载于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同意3377.645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 军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