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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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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600900 长江电力”恢复“市值估值法”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8年9月16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对旗下基金产品所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详见本公司2008年9月16日的相关公告)

 2009年5月18日,本公司认为旗下基金产品所持有的“长江电力”(股票代码000668)当日收盘价格更能客观反映该股票价值。为了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更加合理地反映“长江电力”股票的公允价值,经托管人同意,本公司决定自2009年5月1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所持有的“长江电力”股票恢复“市价估值法”估值。

 截止2009年5月18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长江电力”股票明细:

 ■

 届时,本公司旗下持有“长江电力”股票的基金,其申购、赎回价格将按此次调整后的估值原则确定的基金净值计算,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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