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9年4月30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09年5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99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5月22日,除息日为:2009年5月25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9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于2009年5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含高管锁定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分红派息后减持价格的调整情况
本次分红派息后,公司控股股东唐山晶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减持价格,依据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和追加限售承诺,调整为不低于8.18元。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河北省玉田县无终西街3129号
联 系 人:陶志明 董玉沾
咨询电话:0315-6198161 0315-6198181
传 真:0315-6198179
七、备查文件
1、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