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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5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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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0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 公告编号:2009-008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4月30日

 2、召开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79号金源大酒店南栋5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宋伟杰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4月10日发出,会议的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名,代表股份138,140,9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1%。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票137,946,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弃权票19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二)、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15,989,820.92元。

 按照“公司2008年的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60%”的股改承诺,以公司2008年年末的股本总额399,165,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7.76元(含税),共计309,752,738.40元。

 同意票137,739,4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

 反对票20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弃权票19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三)、审议通过了200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37,946,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

 弃权票19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四)、审议通过了200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37,915,6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

 弃权票22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报酬55万元。

 同意票137,915,6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

 弃权票22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进行如下修订:

 原“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修改为: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

 2、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的情况下,原则上当年应向股东派发一定比例的现金红利,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将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分配方案,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3、为满足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再融资条件的要求,公司应尽量争取并符合“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积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标准制定分配政策;

 4、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同意票137,915,6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

 弃权票22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德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137,936,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

 反对票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弃权票19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

 (八)、审议通过了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奖励的方案;

 同意票137,897,6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

 反对票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弃权票23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曾技芝

 3、结论性意见:现代投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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