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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4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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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96 股票简称:中海海盛 编号:临2009-008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59,802,50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4月24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 年4 月13 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 年4 月20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 年4 月24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中海海盛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集团”)承诺其所持中海海盛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3、对于未就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表示意见或者已表示反对意见的非流通股股东,中海集团承诺在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之前,上述非流通股股东有权按照公司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向公司控股股东中海集团出售其所持股份,然后由中海集团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相应的对价安排。

 若上述非流通股股东不同意按照上述价格将所持股份出售给中海集团,在本次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起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非流通股股份禁售期(12个月)期满之日止明确要求偿付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放弃的对价转增股份,则中海集团、海南电网公司和海口港集团公司三方承诺:在非流通股股份禁售期满后的五日内,按约定的比例向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偿付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放弃的对价转增股份。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代其支付对价的中海集团等三方的一致同意,并由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在限售期内均切实履行并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否

 2008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2007年末总股本447,165,9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此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08年5月30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6月2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08年6月5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47,165,979股变动为581,315,773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总数由122,925,00股变动为159,802,500股。此分红及送股实施公告刊登在2008年5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以分配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有股份的变化情况。

 经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裁定(民事裁定书(2006)龙执字第315-1号),海南省燃料总公司将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09,291股全部抵偿给海口和洽贸易有限公司,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根据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琼核注通内字[2006]第0600065817号),海南信孚投资有限公司已注销登记,海南信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50,000股全部转由中科联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2007年4月24日,根据相关承诺及规定,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8,279,469股上市流通,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总数由161,204,469股变动为122,925,000股。此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刊登在2007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报》上。

 2008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2007年末总股本447,165,9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此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08年5月30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6月2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08年6月5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中国海运(集团)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总数由122,925,00股变动为159,802,500股。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聘请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如下:

 (1)自中海海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至今,中海海盛提出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作出的承诺,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锁定。

 (2)本次中海海盛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符合解除限售的条件,该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的规定。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次中海海盛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符合解除限售的条件,该部分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的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59,802,5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4月24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2007年4月24日,根据相关承诺及规定,公司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38,279,469股上市流通。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至此,公司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已全部上市流通。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特此公告。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4月16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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