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中期票据(“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申请已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并将于近日启动发行工作。
关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等法律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上刊载。
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发行后续工作的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