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2,604,282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2009年4月20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4月10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4月14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4月18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安排追加对价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已作出法定承诺。
2、特别承诺事项:
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承诺: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或转让。
第二大股东长春一汽四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数量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发生变化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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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为:
根据对公司相关材料、文件的认真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一汽富维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本次股份上市流通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相关股东已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2,604,282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4月20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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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三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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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09年4月14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