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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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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澄清声明

 2009年4月14日,一些媒体刊登了诸如题为《武钢昨放天量涨停 大型私募称行权已经无悬念》、《武钢股份涨停再度挑逗行权遐想》等文章,对武钢股份的经营情况和股票走势、权证行权等进行了报道。经核实,诸多内容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在此作出澄清如下:

 1、本公司拟于4月1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2008年度报告,公司初步拟订的向董事会提交的分红议案中没有送股预案,也没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具体分红方案尚待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本公司从未就公司权证行权事宜和任何证券投资机构进行过协商或达成过任何协议。

 3、在未来三个月内,本公司没有任何重大收购资产方案。

 4、本公司提前公布2008年年报系因为审计进度比原定计划提前,与公司权证行权无关。

 5、为了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的文件精神,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下简称“武钢集团”)于2008年9月11日公告拟在12个月内,从二级市场上增持(含已增持的股份)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数2%的本公司股份。

 经向武钢集团查询,截至2009年3月25日,武钢集团合计增持了69,948,98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89%。每次增持时,每日成交均价均未超过7元,且2009年3月25日后武钢集团未再继续增持。

 6、2009年4月11日,武钢集团召开了武钢产品省内循环推介会,会上省联发投、东风汽车、中国一冶等企业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武钢集团签订了230万吨产品购销的意向性协议,具体内容尚待与相关企业进一步磋商落实,目前尚不清楚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二、必要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纸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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