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针对部分媒体涉及我公司参股公司内蒙古海吉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海吉氯碱”)相关报道,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2008年9月,海吉氯碱因部分债权人申请,内蒙古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海吉氯碱破产重整(乌中民破裁字第1-1号裁定书)。该重大事项已于2008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针对部分媒体的报道,公司高度重视。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向相关方了解核实该事项有关进展情况,并会在第一时间公告披露相关信息。2009年4月15日继续停牌。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对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