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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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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原第一大股东6.62亿元账款
进展情况的公告

 股票名称:S*ST天海 *ST天海B 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编号:临2009-012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原第一大股东6.62亿元账款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1月13日,我公司披露了关于应收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集团”)6.62亿元账款进展情况的公告。截至目前,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我公司于日前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天海集团履行债务66202.65万元、并支付占用资金使用费7611.1497万元、本案诉讼费由天海集团承担。”

 近日我公司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主要内容为:“你公司与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债务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已决定立案审理”。

 以上特此公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我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股票简称:S*ST天海 *ST天海B 编号:临2009-013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2008年度非经常性收益大幅增加使得公司业绩为微利,同时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如最终审计结果为亏损,公司将因为连续三年亏损被实施暂停上市。

 一、预计2008年度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截至日前公司2008年度会计报表的核算工作基本完成,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结果,预计公司2008年度业绩为盈利。

 3、业绩预盈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于2008年12月转让所持有的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新世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等事项,增加非经常性收益约为8,890万元以上,具体情况请参阅转让子公司股权相关公告。

 公司2008年前三季度业绩为-7,515万元,且全年主营业务为亏损,同时经过财务部门测算,扣除上述非经常性收益,公司全年业绩为亏损。

 经过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公司全年业绩为微利,总额约为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43.70万元人民币

 2、每股收益:-0.30元人民币

 三、风险提示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主要依据公司财务部门的核算结果,最终数据需要依据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并将在公司2008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考虑到公司目前业绩测算结果为微利,如最终审计结果为公司2008年度业绩亏损,按照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会因为连续三年亏损而被实施暂停上市,相关情况本公司亦将及时披露。

 以上特此公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15日

 

 股票名称:S*ST天海 *ST天海B 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编号:临2009-014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为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新世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2、本次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3、此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没有不良影响,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同时增加公司2008年度非经常性收益约为8890万元以上。

 一、交易概述

 1、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为本公司所持天津港保税区新世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物流”)100%的股权,新世纪物流成立于2001年10月31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维艰(前任法定代表人为杨磊),注册地址为天津港保税区京门大道188号,经营范围为集装箱储存、自有房屋出租等。

 根据天津广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津广信审内K(2008)第290号审计报告,截止2008 年11月30日,新世纪物流总资产为70,075,582.80元,净资产为23,484,190.33元;2008年1月至11月,新世纪物流营业收入为5,959,653.76元,净利润为656,443.47元。

 2、交易对方企业情况

 天津海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润”)成立于2002年7月29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贾立杰(前任法定代表人为金兆星),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天津塘沽区塘汉公路1-19号,主营业务为仓储、自有房屋场地租赁等。天津海润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3、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本公司2008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资产综合处置权限议案》的决议,本公司于2008年1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将持有的新世纪物流100%的股权转让给天津海润,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其中含新世纪物流的银行贷款2,900万元,本公司实收股权转让款13,100万元。本公司认为相关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二、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于2008年12月25日与天津海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1)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公司向天津海润转让新世纪物流100%股权,转让价格为1.6亿元,其中含天津海润承接新世纪物流银行贷款2900万元;

 (2)天津海润在签订协议后于2008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第一期7000万元转让款(全部为货币资金);在本公司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由天津海润负责办理新世纪物流2900万元银行贷款的承接手续,此笔款项作为第二期转让款;剩余款项待本公司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事宜后付清;

 (3)如2009年4月15日之前不能办妥相关手续,则天津海润向本公司支付余款的50%,其余部分待办妥手续时付清。

 (4)在天津海润支付首期转让款后一个月内,本公司负责办好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在乙方第二期款项支付时,本公司将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土地使用权变更到新世纪物流名下,并保证该土地使用权没有争议、纠纷以及其他瑕疵。

 (5)新世纪物流对外投资由本公司负责清理,堆场消防和工程验收由本公司负责,其现有租赁约定继续有效并继续出租给青岛中创物流有限公司,新世纪物流职工安置由天津海润负责解决,本公司以及本公司部分子公司注册地址地在新世纪物流的变更工作由天津海润予以协助办理。

 (6)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可以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同时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3、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经与天津海润办理完毕股权转让过户手续,且本公司已经收到股权转让首期付款7000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

 四、本次转让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毕后,本公司不再持有新世纪物流股权,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减少,但是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没有不良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没有使得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同时根据天津广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津广信审内K(2008)第290号审计报告和本公司2007年度审计结果,新世纪物流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营业收入与本公司资产总额5.5亿元、净资产-1.9亿元和营业收入3.65亿元相比,没有达到有关规定的标准,不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认为本次股权转让增加公司2008年度非经常性收益,依据为该笔股权转让交易在2008年12月31日前经过公司权力机构批准、已办理股权过户手续、收到购买价款超过50%,符合会计准则关于股权转让交割日的相关条件,可以在2008年12月31日确认该笔股权转让收益。本公司测算该项股权转让收益约为8890万元以上。

 五、本次转让相关中介机构意见

 根据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相关表述为: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进行的相关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股权转让协议书》系本次股权转让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重大违法事项。双方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义务表明合同双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及促成本次交易完成的诚意。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如按本法律意见书所述继续严格依法定程序、合同约定进行,不存在侵害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本次转让披露情况的说明

 本次转让新世纪物流股权事项,本公司为保障资产和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控制和化解交易风险后,立即进行本次转让信息披露。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书

 3、新世纪物流审计报告

 4、本次转让法律意见书

 以上特此公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15日

 

 股票名称:S*ST天海 *ST天海B 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编号:临2009-015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司在近一个月内不能确定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 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0 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本公司未能进行股改的原因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尚未提出股改动议。

 目前尚未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为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其未明确同意股改的主要原因同上。

 二、 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控股股东尚未与保荐机构签定股改保荐合同。

 三、 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 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以上特此公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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