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09年04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09—01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第D020版、《上海证券报》第C7版公告会议通知;于2009年4月7日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

 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4月13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公司本部623会议室;

 3)主持人:受公司原董事长韩海林委托,由魏光林董事主持;

 5、网络投票情况:

 1)网络投票时间:2009年4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80名,代表股份240,534,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7.0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216,478,7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2.34﹪;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271名,代表股份24,055,9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71﹪。

 7、参加会议的除股东及其代理人外的其他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会议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行业研究员。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37,076,703股,反对1,054,707股,弃权 2,403,302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56﹪。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36,473,503股,反对893,987股,弃权3,167,222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31﹪。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36,460,903股,反对906,187股,弃权3,167,622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31﹪。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236,460,903股,反对906,187股,弃权3,167,622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31﹪。

 公司2009年度财务预算主要指标:营业收入28亿元,实现利润24,370万元,税后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22,500万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236,461,003股,反对906,187股,弃权3,167,522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31﹪。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36,574,614股,反对890,787股,弃权3,069,311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35﹪。

 公司200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11,243,17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2股、现金股利1元(含税)。

 7、审议通过了公司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说明》:

 同意120,365,053股,反对906,187股,弃权3,161,122股,同意票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96.73﹪。关联股东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情况及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情况的议案》:

 同意120,365,053股,反对906,187股,弃权3,161,122股,同意票占参加表决总股数的96.73﹪。关联股东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

 同意236,467,403股,反对906,187股,弃权3,161,122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31﹪。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36,467,403股,反对906,187股,弃权3,161,122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31﹪。

 同意公司对章程作如下修订: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修改为: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9年4月13日修订)》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申请贷款并授权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下期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的议案》:

 同意236,467,403股,反对906,187股,弃权3,161,122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31﹪。

 同意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郑黄支行”)申请办理总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的专项流动资金贷款,同意公司将部分应收账款质押给广发郑黄支行,质押债权总净额始终不低于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相关合同、契约及与贷款业务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上签字或签章有效。

 同意授权广发银行为公司下期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前次募集资金孳息及剩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236,467,403股,反对906,187股,弃权3,161,122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31﹪。

 同意公司利用前次募集资金孳息及剩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缓解生产资金压力。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36,467,403股,反对906,187股,弃权3,161,122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31﹪。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236,467,403股,反对906,187股,弃权3,161,122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31﹪。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236,456,903股,反对918,812股,弃权3,158,997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30﹪。

 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调整至每人8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起薪日期自2008年3月26日。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 236,456,903 股,反对916,187股,弃权3,161,622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30﹪。

 同意将公司股东代表董事的津贴调整至每人5万元/年(税前),监事会主席的津贴调整至每人5万元/年(税前),监事的津贴调整至每人4万元/年(税前),均按月发放。起薪日期自2008年3月26日。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增发新股的议案》:

 17.01审议通过了《发行股票种类》:

 同意236,872,319股,反对1,640,698股,弃权2,021,695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48﹪。

 同意公司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17.02审议通过了《发行股票面值》:

 同意236,872,319股,反对1,640,698股,弃权2,021,695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48﹪。

 同意发行股票面值为1元人民币;

 17.03审议通过了《发行数量》:

 同意236,872,319股,反对1,640,698股,弃权2,021,695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48﹪。

 同意发行数量不超过15,000万股(最终数量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17.04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

 同意236,872,319股,反对1,873,098股,弃权1,789,295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48﹪。

 同意发行对象为所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A股股票账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7.05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

 同意236,872,319股,反对2,636,545股,弃权1,025,848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48﹪。

 同意本次增发采取网下和网上定价发行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7.06审议通过了《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同意236,872,319股,反对1,684,503股,弃权1,977,89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48﹪。

 同意本次增发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可按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以一定比例优先认购,具体配售比例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7.07审议通过了《发行价格》:

 同意236,872,319股,反对1,638,698股,弃权2,023,695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48﹪。

 同意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具体发行价格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7.08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同意236,872,319股,反对1,638,698股,弃权2,023,695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48﹪。

 同意公司通过本次增发新股募集不超过122,100万元,用于投资以下两个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1)投资92,100万元在平顶山市高新区建设高压电气产业园,实施特高压、超高压开关重大装备产业基地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30,000万元。

 17.09审议通过了《决议有效期限》:

 同意236,872,319股,反对1,638,698股,弃权2,023,695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48﹪。

 同意此次增发涉及的所有议案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申请公募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条件的议案》:

 同意236,461,003股,反对1,134,217股,弃权2,939,492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31﹪。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发新股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同意236,461,003股,反对914,567股,弃权3,159,142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31﹪。

 同意公司以200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将基准日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扣除经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利润分配数额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与基准日后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一并由本次股票发行以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同意本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发新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同意236,460,903股,反对1,120,987股,弃权2,952,822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31﹪。

 同意公司增发新股所募集资金在平顶山市高新区建设高压电气产业园,实施特高压、超高压开关重大装备产业基地项目。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同意236,460,903股,反对906,187股,弃权3,167,622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31﹪。

 2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增发社会公众股(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同意236,460,903股,反对1,093,987股,弃权2,979,822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31﹪。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关于本次增发社会公众股(A股)发行、上市的有关事宜。授权范围为:

 1)全权办理本次增发申报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范围内,具体决定本次公司股票的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具体申购办法、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比例等;

 2)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不变更投资项目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量变化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调整;

 3)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完成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本及股本结构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并负责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全权办理募集资金项目相关事项;

 5)授权董事会签署本次增发和募集资金项目所需的重要法律文件和重大合同;

 6)如国家对于增发新股有新的规定,可根据新规定对增发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增发新股事宜;

 7)增发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上市流通等事宜;

 8)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增发新股的其他有关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委托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苌宏亮先生和王半牧先生出席见证,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大会规则》、《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

 2、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原件;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4月15日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09—020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0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09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9年4月13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人(韩海林董事、张春仁董事因工作变动原因,已于2009年4月3日向董事会提出辞去所任董事职务,辞职已生效),实到魏光林、李文海、林凌、马志瀛、李春彦等五人。独立董事孔祥云先生因工作会期时间冲突未能与会,授权独立董事马志瀛先生代为表决和发表独立意见;董事张向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与会,授权董事林凌先生代为表决。根据原董事长韩海林先生的委托,魏光林董事主持了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各项议案的审议情况如下:

 一、会议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魏光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魏光林董事长简历如下:

 魏光林,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西安交通大学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 1986年参加工作,历任平顶山高压开关厂计算机中心副主任、动力分厂厂长、平顶山天鹰机械动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平顶山天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现任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会议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聘任韩书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韩书谟总经理简历如下:

 韩书谟,男,1966年9月出生,河南光山县人,清华大学工学硕士,博士在读,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8年进入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后一直从事高压开关产品的设计研发工作。历任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现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会议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聘任赵鸿飞、谭盛武两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赵鸿飞副总经理、谭盛武副总经理简历如下:

 赵鸿飞,男,汉族,1969年5月出生,籍贯,河南陕县。工程硕士,博士在读,政协第十届河南省委员会委员。历任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工程师、研发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总工程师。现任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谭盛武,男,汉族,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1990年起在平顶山高压开关厂工作,历任平顶山高压开关厂设计处技术员,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研发部主任工程师,研发部部长、平高电气副总工程师。现任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马志瀛、孔祥云、李春彦就董事会聘任韩书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赵鸿飞、谭盛武二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阅,韩书谟、赵鸿飞、谭盛武三位先生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韩书谟、赵鸿飞、谭盛武三位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韩书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赵鸿飞和谭盛武两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会议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在招商银行郑州分行办理的总金额为壹亿贰仟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已经到期。与会董事同意公司根据生产需要向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申请重新办理该项业务,并将授信额度增加到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期限为一年,并授权董事长魏光林先生在本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代表公司在合同、契约及与授信业务有关的法律文件上签字或签章有效。

 五、会议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韩海林董事和张春仁董事因工作变动原因分别辞去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平高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和遴选,同意将韩书谟、王武杰两位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同意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韩书谟先生简历见本决议第二项决议所附简历。

 王武杰,男,1963年12月出生,河南襄城县人,西安交通大学EMBA,中共党员,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平顶山高压开关厂供应处科长、平顶山天鹰集团供应处副处长、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部部长、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经管部部长。现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公司独立董事马志瀛、孔祥云、李春彦就增补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本次提名韩书谟、王武杰两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提名的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同意增补韩书谟、王武杰两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

 六、会议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部分短期借款,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审议,同意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人民币为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期限为365天,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及公司需要决定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发行期限、发行方式、利率等),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并加以实施。

 七、会议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召集、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4月15日

 附件: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5月6日(星期三)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公司本部;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韩书谟、王武杰)》;

 2、审议《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09年4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派代表出席(委托书附后)。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出席人身份证;公众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5月4日上午8: 30—11:30,下午2:30—5:30

 3、公司联系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联系人

 公司通讯地址: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467001

 联系电话:(0375)3804064

 传真:(0375)3804464

 联系人:常永斌

 六、参加会议者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事项的投票意见:

 1、 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2、审议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代理人姓名: 是否具有表决权(是/否):

 代理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注: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