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1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六届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所持拜耳(上海)聚合物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公司先后七次以人民币出资15,457.19万元(折1,881万美元),占拜耳(上海)聚合物有限公司总股本的10%,公司将以高于投资成本价格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最终按实际成交价执行。2009年2月12日公司召开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09年1月23日和2009年2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009年2月26日到3月26日,公司以人民币18000万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 拜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23000万元摘牌,受让本公司所持拜耳(上海)聚合物有限公司10%股权,4月3日,产权交易手续办理完毕。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业绩有积极的贡献。
2009年4月中旬,拜耳(上海)聚合物有限公司将向上海市商务委报送股权变更的相关材料。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相关要求,进行持续的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