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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3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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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018 股票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2009-034
债券代码:126012 债券简称:08上港债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09年3月26日、2009年3月27日、2009年3月3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2、经公司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本公司产生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2009年3月2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该意见提出了上海建成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任务,有利于上海及长三角港口行业的长远发展,也为本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但短期内对本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尚无法估计。

 4、2007年12月10日,公司发起人股东China Merchants International Terminals (Shanghai) Limited(招商局国际码头(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码头”),与Adroit Investments Limited(招商局码头的全资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招商局码头持有的本公司5,570,694,89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全部转让给Adroit Investments Limited,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54%。

 该交易事项已分别于2007年12月11日及2007年12月27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3月14日,收到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同意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方股权变更的批复>的通知》(沪外资委批【2008】790号)。

 本公司于2008年2月20日发行了24.5亿元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随债券派送的“上港CWB1”认股权证于2008年3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认股权证的存续期于2009年3月6日结束。根据招商局码头在认股权证上市时的有关承诺,招商局码头与Adroit Investments Limited的股权转让事宜在认股权证的存续期结束前未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招商局码头与Adroit Investments Limited已于近期着手办理相关股权过户手续,并将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实,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工作正常。前期披露的信息无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无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及有关人员无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无对公司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已经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重要变化。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在可预见的三个月内,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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