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09-009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3月11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09年3月27日在福州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国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及2009年经营计划报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08年实现净利润50,321,687.82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5,032,168.78元及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80,149,201.67元之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3,212,818.96元,2008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8,353,136.33元。
拟提议以2008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612,918,7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元(含税)。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报酬的议案》:同意根据本公司与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的有关协议,支付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费用98万元。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09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具体请参阅公司2009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公司2008年度合计提取存货跌价准备29,676,484.38元。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销的议案》,需转销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5,781,779.01元,该转销对利润不造成影响。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为相关单位体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请参阅公司2009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为相关单位提供担保的公告》。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向有关银行申请借款及综合授信的议案》,具体如下: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为满足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向银行借款的需要,拟提议:
(1)同意向工商银行福州闽都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3.5亿元;
(2)同意向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广达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0.6亿元;
(3)同意向福州商业银行平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0.5亿元;
(4)同意向交通银行交通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0.5亿元;
(5)同意向光大银行福州古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1亿元;
(6)同意向中信银行古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0.6亿元;
(7)同意向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0.5亿元;
(8)同意向华夏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0.5亿元;
(9)同意向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1.5亿元;
(10)同意向招商银行五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0.5亿元;
(11)同意向上海浦发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1亿元;
(12)同意授权董事长韩国龙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借款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公司将上述事宜具体发生时另行公告。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8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10月9日施行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证监会令第57号),公司对《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作了修改,具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现修改为: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在中期进行现金分红;
(2)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的远期战略发展目标;
(3)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公司的利润分配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章程修改还需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1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具体请参阅公司2009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附件。
1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请参阅公司2009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附件。
上述第2、3、4、5、6、8、11、12、13、15项议案还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08-010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3月11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09年3月27日在福州元洪大厦2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道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8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09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同意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07年10月收购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及2008年9月收购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股权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符合公司实际财务状况。
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09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上述第一、二、三、四、七项议案还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9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 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2009-01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处理及影响
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于2008年12月16日起对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根据巡回检查情况,对公司2007年10月收购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正业”)20%股权及2008年9月收购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新泰”)49%股权的会计处理事项提出整改要求。
结合上述收购事项的实际情况、《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解释及监管局巡查意见,公司对上述两收购事项的会计处理进行差错更正,以更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1、鉴于公司在收购熊鹰先生持有的冠城正业20%股权之前已持有该公司40%股权,且能控制该公司的财务与经营管理,因此,公司2007年收购冠城正业20%股权属于自子公司少数股东处购买股权的收购行为。根据《新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首发意见》中关于企业自其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处购买股权会计处理的相关解释,公司原将收购成本与所对应享有的子公司交易日净资产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的会计处理属于会计差错,因此,公司进行如下会计更正:
将因购买冠城正业20%股权新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该部分股权对应享有冠城正业在交易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鉴于该对价可视作公允的市场交易价格,前述差额为零,即商誉确认为零;此外,将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子公司冠城正业自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扣减商誉后,调减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鉴于冠城正业自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即为其账面净资产,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相应将调减2008年初合并资产负债表商誉44,475,471.48元,调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624,100.89元,调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43,851,370.59元,相应减少2008年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4,475,471.48元。上述调整对2007年度合并利润表没有影响,对2007年度母公司报表亦不造成影响。
2、鉴于公司在收购北京耕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冠城新泰49%股权之前已持有该公司51%股权,因此,公司2008年收购冠城新泰49%股权属于自子公司少数股东处购买股权的收购行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原将收购成本与所对应享有的子公司交易日净资产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的会计处理属于会计差错,因此,公司进行如下会计更正:
将公司收购冠城新泰49%股权的投资成本16014万元与按照新增49%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交易日冠城新泰自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减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根据该股权收购事项的对价支付实际情况及变更登记完成情况,将该部分股权的收购日更正确认为2008年9月9日。鉴于冠城新泰自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即为其账面净资产,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受上述因素影响,需调减2008年第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商誉148,967,576.84元,调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49,311,337.72元,调增未分配利润343,760.88元,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49,311,337.72元;调减2008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润表1-9月少数股东损益343,760.88元,调增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3,760.88元。
3、上述更正事项对公司2008年期初及2008年第三季度的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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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对公司进行的2008年度审计中,对公司进行的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调整出具了专项意见,认为公司对会计差错进行了正确更正,并按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
三、上述会计更正事项,已经2009年3月27日在福州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请参阅公司2009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发表意见均认为:公司对2007年10月收购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及2008年9月收购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股权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符合公司实际财务状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 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2009-012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为相关单位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9年3月27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为相关单位体供担保的议案》(该董事会决议公告请参阅公司2009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根据该议案公司2009年度拟对下列单位实施以下担保事项:
1、同意与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天宇”)建立向银行借款的互保关系。即公司为福州天宇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同时本公司相应额度的银行借款也由福州天宇提供担保。
福州天宇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晋安区南平东路130号
法定代表人:谢世坤
注册资本:13959.9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器机械及器材(含高低压输变电设备),普通机械,各种电气和成套装置的制造、销售、代购、代销;技术咨询,输变电产品的技术服务;对外贸易。(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主要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52,934,104.34元,总负债366,694.902.6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29,096,513.71元。200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1,936,747.13元,净利润15,020,815.41元。
关联关系:公司与福建天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2、同意与福建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抗药业”)建立向银行借款的互保关系。即公司为福抗药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同时本公司相应额度的银行借款也由福抗药业提供担保。
福抗药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台江区祥坂路138号
法定代表人:施林勃
注册资本:1050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祥坂路138号:粉针剂(头孢菌素类)、胶囊剂(含头孢类)、片剂、原料药;福清江阴工业区:原料药;(以上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主要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628,425,755.14元,总负债858,580,036.15元,所有者权益为769,845,718.99元。200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60,875,232.28元,净利润14,924,474.36元。
关联关系:公司与福抗药业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3、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江苏大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大通路1号
法定代表人:韩孝捷
注册资本:11523.375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漆包线来样加工,销售本公司产品及其产品的售后维修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及其相关技术及综合性服务。(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规定的须办理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64,757,879.37元,总负债143,171,947.19元,所有者权益为121,585,932.18元。200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36,588,903.08元,净利润931,954.40元。
关联关系:江苏大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4、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苏大通为公司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大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5、同意子公司福州大通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福州大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
福州大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延伸区67-71号
法定代表人:韩国龙
注册资本:136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耐高温绝缘材料(绝缘等级为F、H级)及绝缘成型件。(凡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92,165,117.06元,总负债258,183,144.59元,所有者权益为133,981,972.47元。200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90,959,905.06元,净利润-3,675,583.75元。
关联关系:福州大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基本情况具体请参阅公司2009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年报及年报摘要。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期限:以上单位提供借款担保期限除福抗药业以董事会审批期限为准外,其余担保期限均为一年,具体以借款单位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时间为准。
担保方式和担保金额将根据具体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三、其它事项
公司同意授权董事长韩国龙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四、其它事宜
上述担保事宜为公司2009年度拟实施的对外担保,还需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上述担保具体实施时另行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 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2009-013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34号文《关于核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大通”或“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增发6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8.66元,募集资金总量为519,600,000元。经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闽信审字(2008)[G067]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93,983,078.61元。2008年8月13日,本次增发的6,000万股上市交易。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0,161,775.12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53,821,303.49 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主要系:
1、补充流动资金239,000,000.00元;
2、已拨付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即北京太阳宫新区B区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但尚未使用的余额13,838,224.88元;
3、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余额983,078.6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定期报告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分别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光大银行福州古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公司于2008年8月14日与上述银行及本次增发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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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账户余额与募集资金本金之间的差额系账户资金的利息收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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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8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均已发表同意意见。该4900万已按规定于2009年2月26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9月17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0月6日审议通过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将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该1.9亿元募集资金归还期限为2009年4月5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均已发表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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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均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对冠城大通2008年度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实际使用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现场检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中信证券对冠城大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根据上述核查结果,中信证券认为冠城大通本次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