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国家要求撤消二级公路收费站的政策规定,公司与湖南省交通厅签订了《107国道岳阳段汽车专用公路收费经营权转让意向书》,拟将107国道岳阳段汽车专用公路收费经营权剩余10年的经营期限由湖南省交通厅赎回。(详见2008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日前,公司收悉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办函【2008】20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变更G107岳阳专用线收费经营权主体和收费性质的复函》,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08年12月30日起,公司所属路段G107岳阳专用线收费经营权主体变更为湖南省交通厅,收费性质由经营性变更为政府还贷性。根据该复函,公司转让意向已获得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赎回价格待确定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