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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2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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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股份 公告编号:2009-008
佛塑股份关于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87,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20%。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2月16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7股股份。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日期:

2006年1月6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6年1月16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作出的各种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佛山富硕宏信投资有限公司(3)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如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非流通股股东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2007年5月25日,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2006年度净利润和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0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限售流通股股东投赞成票,具体内容详见2007年5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5月16日,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200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200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限售流通股股东投赞成票,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5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09年2月16日;

2、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份总数为87,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20%,具体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佛山富硕宏信投资有限公司87,000,00087,000,00047.0820.3414.2082,000,000
 合 计87,000,00087,000,00047.0820.3414.2082,000,000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数(股)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97,553,60815.9397,553,60815.93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87,000,00014.20-87,000,0000.00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237,1950.04237,1950.04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84,790,80330.17-87,000,00097,790,80315.97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427,764,06269.8387,000,000514,764,06284.0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427,764,06269.8387,000,000514,764,06284.03
三、股份总数612,554,865100.00612,554,865100.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情况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

佛山富硕宏信投资有限公司97,511,54023.8859,267,3109.6887,000,00014.202006年6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5股,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增加至146,267,310股。
 合计97,511,54023.8859,267,3109.6887,000,00014.20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该次解限涉及的股东数量该次解限的股份总数量(股)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2007年1月12日61,255,48610.00
2008年1月16日55,789,3169.11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1、佛塑股份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则的有关规定;

2、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佛塑股份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各项承诺。同时,我们将对佛塑股份限售股份持有人在2009年度的承诺履行进行持续关注和督导;

3、佛塑股份限售股份中的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剩余限售股份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承诺的要求继续实行限售安排。

4、佛塑股份限售股份中的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部分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佛塑股份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部分股份的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 不适用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是 √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 是 √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是 √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 是 □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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