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9 年1月9日下午2:00
2、召开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公司董事王九洲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授权代表共116人,持有或代表股份数为90872913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75.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以下议案皆为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认股权证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2790347股,反对35883291股,弃权555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6%。
会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认股权证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议案
1、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872588147股,反对35901591股,弃权239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6%。
2、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872588147股,反对35901591股,弃权239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6%。
3、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872588147股,反对35901591股,弃权239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6%。
4、发行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872588147股,反对35901591股,弃权239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6%。
5、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872588147股,反对35901591股,弃权239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6%。
6、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872588147股,反对35901591股,弃权239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6%。
7、债券的利息支付和到期偿还
表决结果:同意872588147股,反对35901591股,弃权239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6%。
8、债券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872588147股,反对35901591股,弃权239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6%。
9、担保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872588147股,反对35901591股,弃权239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6%。
10、认股权证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872588147股,反对35901591股,弃权239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6%。
1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
表决结果:同意872588147股,反对35901591股,弃权239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6%。
12、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872588147股,反对35901591股,弃权239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6%。
13、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872588147股,反对35924591股,弃权216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6%。
14、认股权证行权价格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72588147股,反对35901591股,弃权239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6%。
15、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872588147股,反对35901591股,弃权239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6%。
16、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872588147股,反对35901591股,弃权239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6%。
会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议案》
三、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
结果:同意872530647股,反对35845091股,弃权353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6%。
会议通过《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拟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的议案
结果:同意872530647股,反对35845091股,弃权353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6%。
会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的议案》
五、董事会关于前次(200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结果:同意872530647股,反对35845091股,弃权353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6%。
会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前次(200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五、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沈阳开宇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2009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08年12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四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