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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1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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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数源科技 公告编号:2009-02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94,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8.06%;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09年1 月1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源科技”)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非流通股股份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以换取其所持其余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7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2220万股股份。

数源科技股本总数及各项财务指标未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为2006年1月10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该股东在股改时承诺: 其持有的限售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禁售期满后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数源科技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该股东不存在追加承诺的情形

该股东在2006年1 月10日至2007年1 月9日未上市交易或转让其持有的数源科技股份;在2007年1月10至2008年1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持有的数源科技股份数量未超过数源科技总股本的5%;在2007年1月10日至2009年1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持有的数源科技股份数量未超过数源科技总股本的10%。恪守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股票上市

交易或转让所持股票的有关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9年1月13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94,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06%。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持有限售

股份数(股)

本次可上市流通

股数(股)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94,200,00094,200,00010092.5348.06
 合计94,200,00094,200,00010092.5348.06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94,200,00048.06-94,200,000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94,200,00048.06-94,200,00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101,800,00051.94+94,200,000196,000,0001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01,800,00051.94+94,200,000196,000,000100
三、股份总数196,000,000100196,000,0001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情况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113,800,00058.0619,600,0001094,200,00048.06%不适用
 合计113,800,00058.0619,600,0001094,200,00048.06%不适用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该次解限涉及的股东数量该次解限的股份总数量(股)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2007年1 月9日9,800,000
2008年1 月9日9,80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依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份限售的核查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对于公司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

经审慎核查,截止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本保荐机构就数源科技股东西湖电子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问题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国家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规定;

2、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反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行为;

3、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承诺;

4、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所持有股票不涉及额外的国资和外资管理程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因此,本保荐机构认为西湖电子持有的数源科技有限售条件股份94,200,000股自2009年1月10日起已经具备了上市流通的资格。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经与控股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沟通,控股股东表示暂无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的计划。

并承诺如果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本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内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作为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份限售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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