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9,390,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1%。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1月1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57,159,009?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转增5.10?股,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送2.72股。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06年12月11日召开了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方案,并于2007年1月10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限售承诺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广州恒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广州恒大”)特别承诺:
(1)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
(2)在上述(1)项所述的三十六个月锁定期之后的十二个月之内,所持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减持的价格不低于5.51元(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日至股票减持日期间,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情况,将对此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同时为了保证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现第一大股东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广州天誉)承诺:在绿景地产相关法人股份过户至广州天誉名下后,积极配合绿景地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不进行对绿景地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构成实质性障碍的行为。在绿景地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将承继广州恒大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义务,并忠实履行广州恒大所作的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承诺及保证。
(二)承诺履行情况
广州恒大于2006年7月20日与广州天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所持本公司41,864,466 股法人股转让给广州天誉。上述股权过户手续已于2006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转让完成后,广州恒大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广州天誉持有本公司41,864,466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89%(股权分置改革后变为22.65%),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天誉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其所持限售条件股份现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锁定,未上市交易。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份类型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
本次变动数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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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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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有法人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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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
59,712,976 |
31.31 |
-9,390,920 |
50,322,056 |
27.23 |
4、境内自然人持股 |
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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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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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境外法人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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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境外自然人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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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内部职工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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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高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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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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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59,713,451 |
31.31 |
-9,390,920 |
50,322,531 |
27.23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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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币普通股 |
125,106,156 |
67.69 |
+9,390,920 |
134,497,076 |
72.77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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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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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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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25,106,156 |
67.69 |
+9,390,920 |
134,497,076 |
72.77 |
三、股份总数 |
184,819,607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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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819,607 |
100 |
四、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年1月13日;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9,390,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1%;
3、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
名称 |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
情况 |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情况 |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情况 |
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
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1 |
深圳市宽天下投资有限公司 |
25,449,550 |
13.77 |
9,240,980 |
5 |
16,208,570 |
8.77 |
|
2 |
新世纪周刊社 |
149,940 |
0.081 |
0 |
0 |
149,940 |
0.081 |
|
|
合计 |
25,599,490 |
13.851 |
9,240,980 |
5 |
16358510 |
8.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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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
1 |
深圳市宽天下投资有限公司 |
法定承诺,无追加承诺 |
法定承诺已履行 |
2 |
新世纪周刊社 |
法定承诺,无追加承诺 |
法定承诺已履行 |
2、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数(股)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
1 |
深圳市宽天下投资有限公司 |
16,208,570 |
9,240,980 |
15.476 |
7.387 |
5 |
0 |
2 |
新世纪周刊社 |
149,940 |
149,940 |
0.251 |
0.120 |
0.081 |
0 |
合 计 |
16,358,510 |
9,390,920 |
15.727 |
7.507 |
5.581 |
0 |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 |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
该次解限涉及的股东数量 |
该次解限的股份总数量(股) |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
1 |
2008年1月10日 |
38 |
35,521,528 |
19.219 |
2 |
2008年5月6日 |
11 |
3,275,000 |
1.772 |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就公司上述股东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签署之日,绿景地产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绿景地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人持有的绿景地产股份可上市交易。
绿景地产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忘录第1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份未解除限售。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是 √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 是 √ 否;
若存在违规情况,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和措施;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是 √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 是 □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