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4日质押给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分行的17,500,000股公司限售流通股已于2009年1月5日办理了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