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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1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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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S*ST美雅 公告编号:2009—01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恢复上市工作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7年5月11日,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2007年5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本公司关于恢复上市的申请。现就公司恢复上市进展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目前具体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于2008年8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债务重组方案、重大资产出售方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及召开股改相关股东会议、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等议案。2008年9月24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8年9月25日披露了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2008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债务重组方案、重大资产出售方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相关议案,并于2008年9月26日披露了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9月26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递交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相关材料,并于2008年10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008年11月24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组方案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本公司于2008年12月19日接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及《关于核准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告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本公司大股东于2008年12月25日完成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目前,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资产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14.2.15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正式受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公司按深交所要求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公司目前仍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补充提交申请恢复上市的资料,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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