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09年01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简称:吉恩镍业 证券代码:600432 编号:临2009—01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认定为
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吉科办字[2008]124号文件《关于认定长春安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84户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认定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 年。根据《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认定的通知》(吉科高字[2008]92号)的有关规定,吉林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吉科高字[2008]126号文件《关于确定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0户企业为吉林省第二批创新型企业的通知》,认定本公司为吉林省第二批创新型企业。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含2008年),公司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