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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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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 告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08-47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12月24日上午10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东阳市蓝天白云会展中心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张霞女士

6、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871,789,092股,参加本次相关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9名,代表股数499,600,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3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以累计投票制方式选举楼江跃先生、郑可集先生、金钦法先生、何勇先生、金德钟先生、朱文革先生、孙笑侠先生、陈凌先生、辛金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孙笑侠先生、陈凌先生、辛金国先生为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楼江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499,600,8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郑可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499,600,8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选举金钦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499,600,8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选举何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499,600,8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选举金德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499,600,8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选举朱文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499,600,8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选举孙笑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99,600,8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选举陈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99,600,8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选举辛金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99,600,8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以累计投票制方式选举吕育土先生、黄旭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吕育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499,600,8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黄旭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499,600,8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津贴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499,600,8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津贴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499,600,8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499,600,8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499,600,8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省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田曙光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广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08-48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12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8年12月24日在杭州华侨饭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楼江跃、郑可集、何勇、朱文革、金德钟、孙笑侠、陈凌、辛金国亲自出席会议,金钦法董事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楼江跃董事出席并代为全权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楼江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俞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张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邹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杨勇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张霞女士、杜鹤鸣先生、杨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构成如下:

1、提名委员会委员:楼江跃先生、陈凌先生、辛金国先生,陈凌先生任主任。

2、战略委员会委员:朱文革先生、孙笑侠先生、陈凌先生,楼江跃先生任主任。

3、审计委员会委员:辛金国先生、孙笑侠先生、金德钟先生,辛金国先生任主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孙笑侠先生、郑可集先生、辛金国先生,孙笑侠先生任主任。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广厦重庆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以不低于广厦重庆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置业”)经审计净资产70%的交易价格出售持有的重庆置业99.06%的股权,交易对象待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全权委托公司董事会处置公司持有的重庆置业股权事宜,交易对象待定。

重庆置业注册资本15,900万元,公司出资15,750万元,持有其99.06%的股权。重庆置业前三年及基准日审计后的资产、负债及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1-7月
营业收入150,287,725.05144,743,729.11230,664,574.4042,372,186.06
营业成本116,889,874.89136,737,259.39205,686002.0439,592,355.05
利润总额939,482.49-19,870,956.0019,639,055.85-16,775,611.04
净利润-1,392,106.78-19,870,956.0015,979,000.71-16,775,611.04
总资产751,174,212.61891,872,219.821,019,767,823.611,037,239,018.95
总负债662,146,994.49822,715,957.70819,798,911.66854,045,718.04
净资产89,027,218.1269,156,262.12199,968,911.95183,193,300.91

根据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浙东评估[2008]168号),以2008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评估计算重庆置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48,148,686.37元。

根据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08年1-7月审计报告(浙天会审[2008]2335号),重庆置业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及净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037,239,018.95元、854,045,718.04元和183,193,300.91元。

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定位于“江浙沪“为中心的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益,减少公司的对外投资和管理风险,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提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文详见同日刊登的股东大会通知 (公告编号:临2008-50号)。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简历:

俞 锋,男,1949年出生,中专学历,工程师。1984年-1991年任西湖房屋开发总公司科长、分公司经理,1992年-1994年任杭州火炬房地产发展公司副总经理,1995年-1997年任浙江经贸房产公司杭州分公司经理,1998年-2000年任浙江广厦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1年-2007年1月年任广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2月至今任广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 霞,女,1979年出生,大专学历,曾在金华广福医院、广厦建设集团董事局秘书办、战略发展部工作。现任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杜鹤鸣,男,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2001.7-2006.9任浙江广厦集团安徽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6.9-2006.12任广厦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07.1至2008.4任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08.4.29至今任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勇,男,33岁,曾任广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财务部经理。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08-49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08年12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08年12月24日在浙江省东阳市蓝天白云会展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吕育土、邹瑜、黄旭能出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提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吕育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08-50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决定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1月16日上午10时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东阳市蓝天白云会展中心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转让广厦重庆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提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2009年1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

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09年1月13日-14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6号广厦集团大楼六楼

邮 编:310013

电 话:0571-87969988-1221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张霞、邹瑜、吴鑫、赵虹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权限:

1、《关于转让广厦重庆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提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

如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无)权对临时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日期: ,本委托书有限期限至 日止。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应对受托人的权限予以明确,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若否,请在委托人权限中填写对各个审议事项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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