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08年12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长航凤凰 公告编号:2008-54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8年12月24日09:00时

 (二)召开地点:武汉市汉口民权路39号汇江大厦21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主持人:方卫建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84,008,8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27%。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长航凤凰(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84,008,8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08年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12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熊壮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