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临2008-043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被司法扣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的通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2006)黑高法执字第15—1号执行裁定书,于2008年12月22日对路桥集团持有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18,084,238股份进行了司法扣划,占公司总股本的3.37%。扣划股份划归至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名下,该公司在本次扣划前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扣划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8,084,2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截至目前,路桥集团已累计减持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3,447,8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9%。
本次扣划后,路桥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63,982,1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4,316,39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665,704股。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临2008-044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龙建股份
股票代码:60085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洛街10号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1号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8年12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特发表如下声明 :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龙建股份拥有的权益。
4、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在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生效条件: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生效时。
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持有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洛街10号
法定代表人:雷文峰
注册资本:捌亿贰仟叁佰玖拾壹万元
注册号码:230000110234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经营管理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承包境外公路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此项经营资格证书有效期至2009年8月10日)。
经营期限:长期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姓名或名称: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通讯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嵩山路109-1号
电话:0451-85993236
邮编:150009
信息披露义务人简要披露其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无。
二、权益变动目的,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司法扣划。
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无明确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
三、上市公司的名称、股票的种类、数量、比例
上市公司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A股
上市公司股份总数量:536,807,658股
减持前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207,430,000股(按股改后的股本计算),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8.64%;
减持后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163,982,102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0.55%。
具体变动情况:
从2007年11月26日至2008年4月25日,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减持龙建股份25,363,660股,占总股本4.72%。(减持公告刊登在2007年12月11日、2007年12月12日、2008年1月15日、2008年3月15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四、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或者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化达到5%的时间及方式
2008年12月22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据(2006)黑高法执字第15-1号和(2006)黑高法执字第15-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扣划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龙建股份18,084,238股至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名下。
五、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该公司股票的简要情况
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无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该公司股票的情况发生。
六、备查文件
1、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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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雷文峰
日 期:200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