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12月24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特钢集团”)通知,东北特钢集团将于2008年12月25日发行7年期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的固定利率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12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