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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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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08-058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12月12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12月24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因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称“浙江东方”)与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并成为“浙江天健东方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称“浙江天健东方”),原浙江东方的人员、业务将并入浙江天健东方,会议同意聘任“浙江天健东方”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08年度的原财务审计机构——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并成为“浙江天健东方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原浙江东方的人员、业务将并入浙江天健东方,我们查阅了相关资料,同意公司聘请浙江天健东方为公司200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2009年1月9日上午10点在象山西周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聘任“浙江天健东方”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08-059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2009年1月9日(周五)上午10:00;

 2、股权登记日:2009年1月6日(星期二)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全体股东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凡2009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聘任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1月7日、2009年1月8日,每日8:30—11:00、13:30—16:00;2009年1月9日,8:30—10: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杜坤勇、韩铭扬

 邮政编码:315722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传真号码:021-68942221

 会务事项咨询:联系人:林迎君;联系电话:0574-65835007

 四、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2009年 月 日

 附注:

 1、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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