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描述
本公司股票(简称:东方宾馆 代码:000524)在12月18日、12月19日、12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累计超过20%,被深交所认定为股价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查相关情况
本公司管理层已针对股价异常波动进行调查,确认公司股东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可能会对本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的收购、股权变动、重大资产或债务重组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本公司于2008年12月4日至2008年12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1,236,700股,占该公司股份总额的0.77%。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