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08-047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初评和专家评审等程序,按照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示湖南省2008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湘科字[2008]164号文),本公司拟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从2008年12月5日开始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具体公示内容详见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www.hnst.gov.cn/notice/notice-show.asp?InfoID=2977。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三年内(含2008年),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本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暂实行25%的所得税税率,若本公司获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将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但不超出公司于2008年10月23日《业绩预增公告》中关于2008年年度业绩预告的增长范围。
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继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在收到相关确认文件后及时披露。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2月23日